关于后勤服务集团第七届“拾金不昧之星”的公示
来源 : 作者 : 时间 : 2015-01-06 点击次数 : 36
各部门:
根据“拾金不昧之星”评选的相关规定,通过部门推荐,现场、网络、专家评选,最终评选出10位第七届“拾金不昧之星”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3天(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8日)。公示期内,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,均可向集团领导或监控部反映(地址:仓前校区恕园8号楼四楼405-1室;电话28865950,邮箱937330081@qq.com)。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,以部门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附件1:后勤服务集团第七届“拾金不昧之星”名单
附件2:后勤服务集团第七届“拾金不昧之星”事迹
监控部
2015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