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门:
春假即将来临,不少师生要外出踏青扫墓,为消除隐患,确保安全,使师生员工安心愉快地度过假期,根据上级要求和校领导的指示,请各学院、部门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 并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遵纪守法、治安安全、交通安全和卫生安 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,提高大家的自我防范意识。具体事项如下:
1、各学院、部门应妥善保管好电脑(含手提电脑)、数码相机等便携式教学设备,切断其电源。学生个人的电脑要妥善放置。
2、师生员工不要在办公室存放现金、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,离校期间要锁好抽屉、关好门窗。校内各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,各单位自备保险箱内切莫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,要切实做好防盗工作。
3、有关学院、部门要对本单位的易燃、易爆及剧毒的危险物品进行一次清查,注意存放,确保安全。实验室要切断电源。
4、在校学生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或使用明火烹饪食物。熄灯后,不得在寝室内用蜡烛照明,要切实做好防火工作。
5、“春假”期间,各学院如组织学生到杭州市区以外地区活动,必须事先经校有关部门同意,并有安全制度保证,责任到人。师生外出活动应注意人身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6、师生外出不要坐无营运牌照的黄鱼车,注意交通安全。
7、各学院和部门要教育师生员工不要到钱塘江边玩耍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8、校区内各建筑工地负责人要教育民工遵纪守法,注意安全文明施工,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。
9、物业及公寓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,加强对大楼公寓楼道的巡查,认真落实会客登记制度,防止外来人员的不法侵害。
保卫处联系电话:文一路校区28865109;下沙校区288651100。
杭州师范大学保卫处
2008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