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推荐“微笑服务示范岗”的通知
来源 :      作者 :      时间 : 2005-05-13     点击次数 : 26

各部门:
为进一步改善服务形象,提高队伍素质,根据杭师院第三届后勤优质服务月活动的总体安排,总公司决定开展第三届“微笑服务示范岗”展评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“微笑服务示范岗”标准:
1、敬业奉献,工作业绩突出;
2、微笑服务,使用文明用语;
3、服务规范,师生满意率高;
4、团结协作,热爱后勤事业;
5、在所在岗位服务半年以上。
二、推荐名额分配:
1、饮食3名;住宿、商贸、下沙物业、第一物业各2名;
2、其余部门各1名。
三、活动时间安排:
1、5月12日—5月17日,部门内部进行初评,推荐;
2、5月18日,将工作场景照片(连同底片或通过网络传输)、文字材料(300字左右)上报总公司办公室(邮件地址:lifeng001@zjul.com.cn);
3、5月24日,总公司组织初评;
4、5月25日—5月30日,师生测评;
5、6月初,图片展示,总结表彰。
希望各部门认真组织,层层推荐,以“微笑服务示范岗”展评为契机,以点带面,全面提升服务形象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后勤发展总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5年5月10日